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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 第8條

前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國際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係指下列評等機構之等級: 一、標準普爾公司(Standard & Poor’s Corporation)之 BBB 等級。 二、貝氏信用評等公司(A.M. Best Company) 之 B++ 等級。 三、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Moody ’ s Investors Service)之 Baa2 等級。 四、惠譽公司(Fitch Group) 之 BBB 等級。 五、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之 twA+ 等級。 六、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信用評等機構所評定之相當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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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