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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投資公司辦理機器及設備租賃業務辦法 第5條

信託投資公司購置機器及設備,應先洽得承租客戶,非有客戶預先約定承 租,不得自行購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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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