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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輔導、監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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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