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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托育服務法 第18條

居家托育人員應於收托兒童當日前,完成投保專業責任保險。 前項保險期間發生保險事故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應主動協助辦理理賠事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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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