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防室職掌如下:
一、保防組織之布置及諮詢事項。
二、保防教育之規劃、執行與督導事項。
三、公務機密安全維護工作之規劃、執行與督導事項。
四、機關安全防護工作之規劃、執行與督導事項。
五、社會治安調查、情報諮詢布置工作之規劃、督導及處理。
六、專案治安情報蒐集之規劃、督導及處理。
七、特種勤務情報蒐集及諮詢布置工作之規劃、督導與處理事項。
八、國家安全偵防工作之規劃、執行與督導事項。
九、保防資料紀錄、統計、管理事項。
十、員警 (工) 忠誠工作查核、評鑑、管理運用之規劃、執行與督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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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有關保防安全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