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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在本法施行前,經敘定暫支高職等之俸級有案者,仍准暫支本法俸表所列相當俸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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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