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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候選人檢覈規則 第9條

第三條第五條所稱「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 於普通考試」,均包括公務人員考試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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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