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刑事訴訟閱卷規則 › 第9條

刑事訴訟閱卷規則 第9條

閱卷室承辦人員領取卷證時,應在書記官交付閱卷室卷證登記簿簽名或蓋章,且將卷證之案號及案由,逐卷及逐證登載於閱卷室收受卷證登記簿,妥善保管。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刑事訴訟閱卷規則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