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 第6條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第6條

第二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文物或疑似考古遺址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前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6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5條第二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二、規劃設計。三、施工。四、監造。五…第3條前條第一款修復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文獻史料之蒐集及修復沿革考證。二、現況調查,包括環境…第4條第二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必要調查之資料…第5條第二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第7條第二條第五款工作報告書,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施工前損壞狀況及施工後修復狀況紀錄。二、參與施工…第8條修復或再利用之執行主持人依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建議及第四條第一款之調查分析,認有進行解體調查…第9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之擬具及解體調查,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下列規定:一、直…第10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規劃設計、監造,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下列規定:一、直轄市定、縣(市)…第11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階段,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該人員於施工期…第12條本辦法所定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依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第13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應將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為之。主管機關收…第14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第15條古蹟修復工程進行中,施工廠商應加強對原有文物及構件之保護及防災,並辦理保全、保險。前項保全、…第16條古蹟修復工程,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而以原有形貌保存修復為原則,非經該古蹟主管機關審查通…第17條辦理古蹟修復之工作報告書,除特殊狀況報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應於工程實際進度達百分之五十,提出…第18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五項所定之應分階段舉辦說明會、公聽會,應至少分別於古蹟整體性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第19條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及再利用,依下列規定準用本辦法:一、第九條至第十一條規定之經驗資格,…第20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八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第21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5條看 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