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各機關申請提供戶籍資料及親等關聯資料辦法 › 第7條

各機關申請提供戶籍資料及親等關聯資料辦法 第7條

資訊連結系統提供資料方式如下: 一、線上資料查詢。 二、電磁紀錄之檔案傳輸。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各機關申請提供戶籍資料及親等關聯資料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