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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測繪業登記證遺失或毀損者,應填具申請書,敘明遺失原因或檢具原登記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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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