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議規則 › 第8條

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議規則 第8條

申請案件位於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轄區之高速鐵路沿線二側一公里範圍內者,應知會高速鐵路主管機關;申請案件位於高速鐵路二側一百五十公尺範圍內者,應進行申請案件範圍荷重對高速鐵路結構及下陷影響評估分析,並取得高速鐵路主管機關認定無影響高速鐵路結構安全之文件。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議規則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