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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 第42條

各主管選舉機關委員或監督,於各投票匭送齊之翌日,應酌定開票時刻, 先行宣布,屆時親臨開票所,督同開票監察員管理員公開行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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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