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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實彈射擊對海空安全管制及彈藥處理辦法
› 第9條
國軍實彈射擊對海空安全管制及彈藥處理辦法 第9條
第 三 章 對空安全管制
區管中心為對空安全管制中心,負責對空安全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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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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