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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軍人違紀專案評議會委員遴選及評議規則 第11條

評議會對外行文,以國防部、各司令部或國防大學名義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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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