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國防部軍人違紀專案評議會委員遴選及評議規則
› 第12條
國防部軍人違紀專案評議會委員遴選及評議規則 第12條
本規則自本法施行之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軍人涉有違紀行為,經國防部及其所屬服役機關,依本法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實施專案調查,並作成專案…
第3條
評議會,由召開之機關或學校上將編階或相當層級之人擔任召集人,並兼任委員。評議會委員,由召開之…
第4條
評議會委員應公正、獨立執行職務,於應受懲罰人或本法第四十條第二項之申請人間有關迴避之規定,依…
第5條
評議會由召集人擔任會議主席,召集人不克出席會議時,應於會議前指定出席委員中之一人代理主席。評…
第6條
評議會得視案情需要,邀請下列人員列席說明:一、現場處理之相關機關(構)人員。二、具與專案評議…
第7條
評議會會議之進行,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原調查機關專案調查報告說明。二、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一項或…
第8條
評議會之決議,應以全體委員過半數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委員依第四條規定迴避者,不計…
第9條
評議會應自召開會議後三個月內,將評議結論作成專案報告;必要時,得延長二個月,並以一次為限。評…
第10條
專案報告,由評議會以所屬機關或學校名義送交權責機關及有關機關,副知應受懲罰人或本法第四十條第…
第11條
評議會對外行文,以國防部、各司令部或國防大學名義行之。
← 第11條
看 國防部軍人違紀專案評議會委員遴選及評議規則 全文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