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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辦事細則 第14條

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本部各單位人員選訓、任免、遷調、銓敘等業務之檢討、建議及處理 事項。 二、本部各單位人員考勤、考績、獎懲、婚姻、差假、保險、撫卹等人事 勤務之處理事項。 三、本部各單位人事資料之蒐集整理、登記、統計及保管事項。 四、其他有關人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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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