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外國人入出國境及居留停留規則 › 第19條

外國人入出國境及居留停留規則 第19條

外國人在我國境內死亡,由其關係人或其本國駐華機構於十五日內,向居 留地警察局辦理外僑居留證註銷登記,或由居留地警察局查明後逕為登記 。 居留地警察局於辦理前項登記後,應即將登記事項通知其遺產稅主管稽徵 機關。
AI 白話解釋
← 第18條看 外國人入出國境及居留停留規則 全文第2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