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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入出國境及居留停留規則 第9條

下列外國人,免辦外僑居留證: 一、駐我國使領館人員,經外交部發給外交官員證、領事官員證、使領館 職員證或外籍隨從證者。 二、駐我國外國機構人員,經外交部發給外國機構官員證、職員證或外籍 隨從證者。 三、駐我國國際機構人員,經外交部發給國際機構官員證、職員證或外籍 隨從證者。 前項人員到任、調職、離任或遷移旅行之保護,由外交部通知內政部警政 署轉知相關警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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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