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 第20條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第20條

民營退稅業者應按月檢附墊付外籍旅客退稅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退還其墊付之退稅款。
AI 白話解釋
← 第19條看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全文第2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