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 第27條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第27條

持旅行證、入出境證、臨時停留許可證或未加註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中華民國護照入境之旅客,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26條看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全文第2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