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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第28條

持臨時停留許可證入境之外籍旅客,不適用本辦法現場小額退稅之規定,且於國際機場或國際港口出境,始得依第十四條規定申請退還購買特定貨物之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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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