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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 第8條

依關稅法第七十二條課徵額外關稅之進口原料加工外銷時,其所繳納之額外關稅,不予退還。但原貨復運出口,符合關稅法免徵關稅規定者,所繳納之額外關稅,得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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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