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 第17條

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7條

本條例第九條第二項遺族同一順序有數人時,得由領受人之同意推一代表具領。 前項同意除須出具同意書外,並得由同意人之申請變更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6條看 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第1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