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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代理人管理規則 第8條

專利代理人受委託後,應忠實執行受託事務;如因懈怠或疏忽,致委託人 受損害者,應負賠償責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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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