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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發明之圖式,應參照工程製圖方法以墨線繪製清晰,於各圖縮小至三分之二時,仍得清晰分辨圖式中各項細節。 圖式應註明圖號及符號,並依圖號順序排列,除必要註記外,不得記載其他說明文字。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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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