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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參議員選舉條例 第12條

市公民對於公告之名冊,如認為有錯誤或不確實,得於選舉三日前於登記 處所聲請更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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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