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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管理規則 第13條

電視節目製作業、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及廣播電視廣告業供應有線廣播電 視系統經營者及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之節目、廣告及其節目表,應自播 送日起保存十五日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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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