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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管理規則 第9條

第七條第八條之申請,應記載事項或應備書件有欠缺者,得通知限期補 正。 逾不為補正或不能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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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