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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8條

受聘僱之外國人應以其專門性之學識及經驗輔助律師,不得以自己名義辦 理訴訟事件或其他法律事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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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