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 第22條

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調解委員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詐術進行調解、阻止起訴、告訴或自訴,或有其他涉嫌犯罪之行為。
AI 白話解釋
← 第21條看 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2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