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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作業規則 第10條

負責試場編排單位應事先調查學校可借場地之教室間數與各間課桌、椅數 ;每一試場以不超過五十人為原則。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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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