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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作業規則 第13條

入闈印製測試試題之闈場作業,除應依考試院訂頒之闈場規則辦理外,應 注意下列事項: 一、考量現有之設備、報檢人數、試題頁數等,規劃入闈場之人數、日數 。 二、印製應檢試題應簽陳首長核定組成工作小組,並指派一人擔任闈場主 管執行任務。 三、試題之密封於進入印題闈場時,始得開啟。 四、印妥之試題依規定作業裝入試題袋,並於測試前一日,送交試務辦理 單位。 五、入闈工作小組成員,在測試最末一節考試入場十五分鐘後,始得出闈 。 六、除原稿試題依規定保存三個月外,其餘所留物品紙張,出闈時,應即 依機關安全防護措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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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