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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作業規則 第11條

學科測試試卷及表格由主管機關統一印製,包括: 一、閱卷用之測試卡 (附表五) 。 二、試卷袋 (附表六) 。 三、人工閱卷使用之浮籤袋 (附表七) 。 四、試題袋 (附表八) 。 五、試場紀錄表 (附表九) 。 六、報檢人數統計表 (附表一) 。 七、報名人數、報名表及規範領用出售統計表 (附表二) 。 製作前項第一款電腦測試卡時應將准考證編號一併印妥。 職類之試題答案方式異於一般之答卷方式時,需事先設計印製;命題委員 並應於命題完成時函報中央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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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