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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所定師範專科學校畢業者,不包括幼稚教育師資科畢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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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