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 第25條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25條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教官及護理教師之遴選任用,依教育部及國防部有關法規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24-1條看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第2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