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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審查辦法 第9條

第四條規定審查收費標準及計算方式,應審酌下列事項: 一、是否提供成本分析資料。 二、預估頻道授權金額及收取之上架費用之合理性。 三、繳費方式是否便利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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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