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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管理辦法 第10條

有線播送系統應於纜線及用戶分接器上以標籤標示系統名稱、登記證字號及服務專線,並將標籤樣式報請主管機關備查。變更時,亦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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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