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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管理辦法 第3條

依前條規定程序申請登記之有線播送系統,經審查後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登記證。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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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