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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管理辦法 第13條

遺失登記證者,應於登報聲明作廢後十五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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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