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服勤人員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 第8條

服勤人員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8條

服勤人員訓練之測驗採筆試及實作測驗方式,測驗成績均以六十分為合格。 前項筆試之題目,由中央主管機關統一製作題庫於網頁公告,並不定期更新。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服勤人員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