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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修護技工檢定及管理辦法 第8條

參加汽車修護技工檢定合格者,發給汽車修護技工執照。 技工執照之型式、顏色及編號,由公路局定之,並報交通部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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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