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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保護區以外海洋其他有效保育措施之區域認定辦法 第9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審查第五條第七條之申請或建議,得召開審查會議;必要時,得邀集學者專家及機關代表會同管理單位現場勘查,並作成勘查紀錄送審查會議。 前項勘查應於七日前將通知書送達管理單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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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