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海軍服制條例 › 第21條

海軍服制條例 第21條

海軍軍官曾受航空或潛艇訓練合格者,應在左胸佩帶航空徽或潛艇徽,以 資識別。
AI 白話解釋
← 第20條看 海軍服制條例 全文第2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