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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40條

本法第七十五條第二項所稱財團法人,指財團法人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由政府機關捐助成立,且其捐助財產合計超過保護機構成立基金總額百分之五十,屬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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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