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
› 第117條
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 第117條
第 三 章 工業用地之取得 › 第 七 節 工業區及工業用之使用地管理
(刪除)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工業區及工業用之使用地管理」的其他條文
第113條
興辦工業人依本條例第六十八條俔定,租購之工業用地及興建之廠房等設施,經法院強制執行而移轉者,…
第114條
本條例第七十一條用詞,定義如左:一、租購之日依左列各目計算之。(一)租賃或買賣契約成立、開發…
第114-1條
興辦工業人依本條例第七十一條第一項報經經濟部核准展延者,其展延期限為六個月,必要時得申請延長…
第115條
(刪除)
第116條
工業用地或廠房等設施之租售,自訂立契約之次日起,適用本條例第七十一條之規定。
第118條
本條例第八十條所稱「原購買地價」,係指承購土地已繳付之地價,其逾期繳付地價之逾期利息、違約金…
第118-1條
本條例第八十條第一項所規定未依核定計畫使用,係指興辦工業人自租購工業用地之日起,有左列情形之…
第119條
依本條例第八十條規定收買之土地,土地所有權人拒不受領地價者,依法提存之。前項收買之土地,於土…
第120條
經依本條例第八十條規定收買之土地,其已發之土地使用同意書應通知作廢,同時列具明細表報請上級主…
第121條
興辦工業人承租之工業用地,經依本條例第八十條規定終止租約時,其土地之處理,準用前條規定辦理。
第122條
依本條例第八十條規定收買之土地另行出售時,仍應依本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辦理。
第123條
依本條例第八十條規定收買之土地,原興辦工業人有意繼續設廠時,得准予依另行出售之價格優先承購,…
第124條
依本條例第八十條規定收買土地所需資金,由執行機關報請經濟部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保管運用委員會撥…
← 第116條
看 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第118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