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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法 第27條

債權人會議為和解之決議時,應有出席債權人過半數之同意,而其所代表之債權額並應占無擔保總債權額三分二以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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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