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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30條

原動機或動力傳動裝置,應設有防止震動、接觸或因其他意外原因而驟然開動之裝置。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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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