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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礦場裝設電機設備之處所,除礦場負責人指定之作業人員外,禁止其他人員進入,並應設圍柵及禁止進入之警告標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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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