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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49條

高壓配線應於總受電室附近設避雷裝置,以防止雷擊或因異常電壓而發生事故。坑外架空電路如達相當長度時,亦應設避雷裝置。 電信線路應有避雷裝置及保險絲盒等設備,以防止雷擊或電燈線、動力線接觸而發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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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